外卖取餐柜的院内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我院拟采购外卖取餐柜服务,现公开向社会上厂家或公司邀请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单位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欢迎从事相应资质的厂家或公司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规格要求如下:
1、我院外卖取餐柜安装在总院进口大门口右侧的外卖快递暂存点,投标单位应先对现场进行查勘。在进行场地装修改造时,应向院方提出开工审批,不能破坏围墙建筑主体,设计图纸需经院方审核同意,方可施工。
2、该场所仅作为外卖取餐柜设置使用,未经院方允许,投标单位不得用做其他用途。
3、柜体要求:
(1)柜体及外卖格子数量:根据现场查勘情况以及了解我院每日外卖送餐情况后进行个性化设置。
(2)在有监控摄像头覆盖操作区域。
(3)无品牌广告。
(4)外卖格子带有自动消毒功能。
(5)每日有人巡检,保证外观清洁,柜子无故障。
4、院方提供电接入点,投标单位在接入点安装电表计量,每季度根据抄表计量情况向院方缴交电费(电单价按照市政单价执行)。租金不包含电费。
5、请详细列出疫情期间外卖取餐柜的防疫措施,供我院院感部审核。
6、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整体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必须对本项目所述的全部要求做出完整的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7、报价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品牌、规格、数量 |
租金/年 |
1 |
外卖取餐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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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各投标单位自行实地考查后,根据医院提出的招标项目规格要求,书面报出场地租金等费用。
三、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能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环保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备的标准。
投标单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四、交货时间:
各投标单位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能按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使用。如果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单位请不要投标。
五、交货地点:
厦门市中医院指定地点。
六、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是法人的,应持有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书面提供报价单、服务质量承诺书、工期保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根据《报价一览表》,提交拟为我院提供对应产品的品牌、规格、数量、场地租金等。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提供2019年1月1日起与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公安系统等政府单位系统合作的相关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详细列出疫情期间外卖取餐柜的防疫措施,供我院院感部审核。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8、投标文件编制的费用自理。投标资料一式两份,放入档案袋内完好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22年4月26日下午17点整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联系:
1、地点:厦门市中医院后勤保障部
2、联系人:陈小姐
3、联系电话:0592-5579626
九、其他:
招标单位按医院有关规定成立评标小组,决定评标办法及评标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开标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
厦门市中医院
2022年4月20日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1739号(江头建材城往金尚方向500米) 邮编:361001
新院总值班电话:5579686 肝病、肛肠病治疗中心电话:870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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