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28日至10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对于巡察反馈的9个方面问题,厦门市中医院党委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明确整改方案的基础上,依照“党委负责推整改、问题导向抓整改、从严从实促整改、统筹结合强整改、督导检查实整改”的整改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整改。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牵头做好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协调推动、跟踪督办、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形成了由院党委牵头抓总、各科室协同联动、科室负责人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架构。
(二)细化任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会议,将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条条细化整改措施。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可量化、可检视、可追责的巡察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确保整改责任层层落实。
(三)动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院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抓督导。建立“周报告、月调度”工作机制,分管领导始终关注并全力推进分管问题的巡察整改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每周报告。院巡察整改专班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动态跟进各项整改任务,每月汇总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对责任科室做到经常性督促,确保整改措施落细落实。
(四)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整改成效。进一步完善院级管理制度27项,着力构建系统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紧盯关键重点,注重举一反三,组织各科室常态化有针对性地自查弱项、边查边改,形成自查整改长效机制,做到整改到位不反弹、防患于未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重要指示精神不力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
1.人才专题党委会定期召开,确保各阶段医院人才布局合理。通过制定实施“杏林金鹭人才计划”、实行“双循环制”人才交流培养机制等方式,持续开展各类高素质人才择优选拔录用工作。2024年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已提高至57.78%。
2.通过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医院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医院岗位招聘情况,并做好公告及宣传。当前2024年招聘工作已结束,医院将持续做好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人才引进及招聘工作。
二是在提升门诊中药处方、散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上持续发力:
医院进一步加大了监管督导力度,每月通过报表对相关数据施行系统性监测。2024年我院门诊中药处方比例、散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两个指标每月均超过国家绩效考核要求。
三是进一步提高中医技术应用率:
1.完善院级科主任目标考核指标。
2.在全院范围内每月开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的考核。2024年医院“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相较于巡察反馈问题时已有了大幅度提升。接下来医院将持续加快中医优势病种的孵化,做好临床诊疗科室中医技术开展的鼓励及引导工作,不断提高中医技术的应用率。
(二)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要精神有欠缺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升中层管理人员对中医药传承工作重要性的认知:
1.邀请专家录制“解读《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学习课件,医院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按期完成学习及考核。
2.院主要领导主动报名福建省西学中培训班。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建设力度:
1.组织召开了“名老中医工作室负责人座谈会”,在做好人文关怀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发展名老中医技艺进行了调研,并根据意见建议形成《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管理办法(暂行)》。
2.通过在院国际医疗部搭建“名医堂”,为开诊名老中医专家配备更加贴心的全程师承学生陪诊,统一安排专家开诊期间的就餐及往来交通,确保在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诊疗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关怀各名老中医专家,做好传帮带相关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升中药制剂规模:
1.加大制剂的投入、新增制剂设备,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了制剂产量。2024年中药制剂产值相比于2023年同期增长了114.03% 。
2.由院领导牵头,带领相关职能科室,根据临床专科特点,针对性地开展院内制剂推广活动,对临床医生合理使用院内制剂多次开展指导。
3.院党委书记带队赴北京儿童医院开展“院内制剂与企业合作”经验交流,进一步就如何全面系统解决院内制剂的生产、研发与使用的问题进行学习。
四是强化对民间中医发展的指导工作:
1.完善《厦门市中医院2022—2025年岗位设置管理及聘任实施方案》,进一步鼓励医院人员参与到各类专业学会中。
2.按照《厦门市中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章程》每季度召开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引进新技术新项目进行集中讨论。
3.作为厦门市中医药学会的重要成员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厦门市中医药学会召开2次常务理事会进行交流。
4.与厦门市中医药学会合作,开展厦门市民间中医传承与发展情况调研,并于2024年3月完成该项目。
(三)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重要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厦门海峡中医药合作发展中心已于2024年6月15日承办“海峡论坛-海峡中医药合作与发展论坛”配套活动-中医临床技能及特色疗法展示,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中医药学术交流。
(四)关于部分传统优势中医专科弱化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医院挂牌成立中医不孕不育专科门诊;肝胆内科及中医儿科已申报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
2.中医妇科已完成“福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3.定期邀请北中医专家及院内专家团队组织开展院级“学经典、用经典、悟经典”伤寒论条文解析应用专家点评辅导会,为我院医务人员就中医经典理论方面的应用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了指导。
4.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定期召开人才专题党委会,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医院各临床科室梯队建设,提高中医人才配比开展了探讨,持续做好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人才的引进及招聘工作。
5.组织召开“博士人才工作及春季招生专题工作”座谈会。
(五)关于科研能力薄弱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将“提升科研水平”列入年度医院重点工作计划中,不断提升医院医药科研经费的投入。
2.成为省科技厅卫生联合资助试点单位。
3.召开人才专题党委会,持续推进年度校园招聘、福建省引进生、厦门市优培生招聘工作。
4.通过与基层医生座谈、运营数据分析、召开人才座谈会等方式,对全院各相关科室人员配置及人才储备情况进行了调研。依照调研结果,拟定年度招聘计划,并做好相关岗位信息宣传及发布工作。
5.积极推进博士后的引进工作。
6.成功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7.通过积极整合肝内科与肝外科的资源与积极寻找外部合作两个途径,提升肝病科学科建设、专科发展及实验室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肝病重点实验室的内涵和外延建设。
8.通过科研讲座、专项辅导等措施,提高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立项。
9.选派新入职博士5名作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双循环人员至北京开展交流,进行为期6个月的“入科入组”科研培训学习。当前,各项培训工作已完成。
(六)关于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完成门诊区域5G网络部署工作;
2.启动“门诊一站式刷脸就医服务”系统,实现秒刷秒结算。
3.完成院住院病房5G网络部署,兼容5G的PDA查房设备已在采购中。
4.已完成对药库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的多次升级。
5.升级医院耗材管理系统,实现高低值耗材闭环管理。
6.启动互联互通五级项目建设采购流程。
7.完成电子病历五级标准改造工作,积极做好“电子病历五级”的评审迎检准备。
(七)关于派驻人员数未达到合约要求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经协调,2023年11月起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已先后增派专家入驻我院,派驻人数达到合约要求。
(八)关于派驻人员在厦时间不够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经过进一步的沟通协调,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增派来驻厦专家,并对每批专家驻派时间予以调整。派驻专家们均能按照要求到岗,未再出现巡察反馈问题。
2.已签约的双主任来厦工作时间已较2023年有所增加,其中2名双主任基本达到相关要求。
(九)关于驻厦人员高职称人员较少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经协调,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已继续增派专家。派驻人员中医务人员高级职称占比已大幅度提升,为医院专科建设及人才队伍培养起到了一定的传帮带作用。
(十)关于看病难问题仍然凸显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医疗设备全流程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年度设备立项前的可行性论证调研工作。
2.做好医院各学科现有老旧设备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工作。
3.在及时做好闲置或使用率较低设备的调配工作的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巡检保养,保证设备的完好率,降低故障发生率。及时掌握各种关键设备前沿信息并根据临床需求,做好设备采购更新的相关工作。
二是进一步升级医保结算设备:
1.在80%的诊室安装刷脸终端,启动“门诊一站式刷脸就医服务”功能。
2.上线全省首家医保亲情移动帮办代付功能,并做好相应的使用宣传及指导工作。
3.组织全院各临床科室医保物价管理员开展医保政策学习,以便医务人员能更全面地指引患者适时选择医保结算方式,进一步顺畅就诊后医保结算流程。
4.及时就“医保平台网络系统不稳定造成的结算不顺畅”问题,厦门市医保中心信息科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处理。
5.增补硬件维修预算,通过及时更新淘汰老旧自助结算机读卡器等方式进一步优化院内医保结算设备。
三是对分院药房的排班进行调整,方便患者及患者家属在周末以及节假日取药。推出“中药代煎代寄,免费配送到家”便民服务,提供调剂、代煎中药24小时内免费配送到家服务,让患者少跑腿、少等待,把高效便捷的便民医疗服务延伸至居民家门口。
四是加强对代煎药的监管:
1.对煎药中心的监督管理机制进行修订,进一步加大对代煎中心的监管力度。
2.在门诊大厅便民服务台加装代煎流程监控显示屏,实现患者可视煎药全过程。
(十一)关于破解“看病贵问题”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对“院内检验检查组合模板”开展了自查整改,拆解、删除不合理检验检查组合模板,防止医生开单过程中因错误操作导致的过度检查收费问题再发生。
2.医保智能审核系统投入试用。医院相关责任科室可通过信息系统,对院区范围内医保服务行为和医保收费行为进行监管。
3.组织全院各科医保物价员对存在问题的各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深入学习,逐条解析各项目包含的服务内容、定价依据、定价原则。
(十二)关于涉医投诉仍存在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积极开展包括“窗口言语行为礼仪规范”“用心沟通”“护患沟通技巧相关内容”等各类主题的提升医疗服务培训活动。
2.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提升满意度专项工作自查和体验式巡查工作,每月落实院级满意度评价工作。
3.按照《厦门市中医院行风管理规定》每月开展院级满意度评价工作。2024年医院累计收到投诉件相比2023年同期降低12.32%。
4.免去相关人员职务,并督促相关临床科室完成管理机制修订工作。
5.进一步提高对第三方服务的考核标准,通过走现场、看实情等方式对第三方服务全流程质量开展每月考评。
6.每月面向第三方运送主管及员工开展“运送急标本”培训。
(十三)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完成相关文件的组织学习工作。
2.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列入《2024年中共厦门市中医院委员会理论学习计划》中。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已于2024年4月完成了对相关内容的学习研讨。
3.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度任务安排及主体责任清单中对“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
4.在《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度任务安排及主体责任清单》中对“全年坚持领导、支持和监督院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并就党委班子成员2024年基层党组织联系事宜予以明确安排。院纪委对照文件做好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工作。
5.进一步完善《院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与《中共厦门市中医院委员会中层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6.修订《中共厦门市中医院委员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并做好组织学习,坚决贯彻执行。
7.免去相关人员行政职务。
(十四)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已对领导分工重新调整,纪委书记专注主责主业,不再分管行风、效能、信访等工作。
2.中药饮片采购及配送服务已于2023年12月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
3.院纪委已于2024年5月完成对全院2021年—2023年合同有效期的专项监督检查。
4.院纪委持续加强对关键岗位以及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积极开展各类形式的廉政警示工作。
5.持续加大力度严肃查处党风廉政违规违纪行为。
(十五)关于工程招投标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完成相关文件的组织学习工作。
2.对《厦门市中医院基建工程与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招标过程管理。今后将严格落实政府相关部门法规制度,依照医院新修订的基建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招标,杜绝再次发生相关问题。
(十六)关于采购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完成相关文件的组织学习工作。
2.通过自查,鉴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大部分存在于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的具体流程中,已要求招投标代理机构提交情况说明,配合巡察组完成线索的核实工作。
3.对项目经办人进行诫勉谈话。
4.完成《厦门市中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的重新修订,加强对院级采购制度——《后勤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信息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对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库的管理。
(十七)关于“三公经费”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完成相关文件的组织学习工作。
2.进一步修订《后勤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3.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院党委即知即改、举一反三,开展医院往来款票据梳理自查,对存在问题的票据已完成增值税款补缴。
4.制定《厦门市中医院关于印发加强公务出行管理规定》。今后医院将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行”程序,持续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机制,确保“三公经费”合规使用。
(十八)关于药品采购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对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专业委员会(含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会议纪要进行修正并完善。要求会议纪要必须明确参会人员及列席人员身份。
2.对药事委员会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其中特别强调各类药事会会议出席人员资格和数量的把控要求,明确未达要求的会议不得开始。
(十九)关于资产出租不够合规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即知即改,完成食堂中标经营单位与7家餐饮品牌的联营合同签订工作。
(二十)关于资产闲置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购置的可行性论证:
1.完成相关文件的组织学习工作。
2.报废3台、重新调配7台射频消融治疗仪。
3.报废2台睡眠呼吸监测设备。
4.对立项可行性论证调研制度进行了优化完善,特别就设备使用率监测、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部分进行了完善。
二是加强房产租赁事宜管理:
1.按整理出的来厦专家信息情况完成了全部专家公寓退租工作。
2.对院级房屋租赁流程进行完善。
(二十一)关于资金管理低效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为提升银行存款管理效益,已于2024年2月完成新一期定期存单事宜。
2.对我院两个基建账户已完成销户处理工作。
(二十二)关于工资发放规定执行不严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制定下发《厦门市中医院工资总额超发风险防范办法》,要求相关科室按上述办法执行工资发放,杜绝出现违规发放工资的情况。
2.在完成相关文件的组织学习工作的同时,将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规培基地2018版评估指标和《厦门市中医院关于调整各类教学经费发放分配细则》发放教学督导费和临床带教费。
(二十三)关于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有隐患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进一步完善存货管理制度,完成《厦门市中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市中医院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以及《厦门市中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对医用耗材存货管理、岗位设置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
2.印发《厦门市中医院关于印发往来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往来款的管理工作。
(二十四)关于班子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完成相关文件的组织学习工作。
2.院主要领导已在2024年4月25日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问题自我剖析。
3.在完成相关文件的学习的基础上,对领导分工进行调整,持续对标对表、依规办事,深入进行内控管理工作。
4.在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分别召开,独立开展各项议题决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及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工作。
5.严格依照《厦门市中医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开展专利申请的组织工作。
6.严格按照《厦门市中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及聘任实施方案(2022—2025年)》,做好对应时间节点的聘任相关工作。
7.完成《厦门市中医院科室绩效二次分配方案指导意见》制定并投入试行。
(二十五)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完成相关文件的组织学习工作。
2.对全员中层干部配备情况进行梳理。
3.组织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以及博士座谈会。
4.截至2024年7月,已依照新修订的《中共厦门市中医院委员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对其中管理到位、运营情况好,候选人资格条件成熟的3个内设党政后勤行政机构主任、副主任,5个临床科室主任、14个临床科室副主任完成干部提任工作。
5.在基于对科室运营、医疗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讨论的条件下,分批启动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优化干部梯队建设。
6.对巡察反馈的相关临床科室问题,院党委、纪委已组织相关职能科室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展开调查,并就调查情况开展了包括修改科室轮班机制、重新梳理科室二次绩效分配方案、退还违规设立的发展基金等相关处理。
7.免去相关人员行政职务。
8.印发《中共厦门市中医院委员会中层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并将严格执行到位。
(二十六)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完成相关文件的组织学习工作。
2.组织所辖基层党支部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支委会,对如何进一步组织好基层党员组织生活予以探讨。
2.召开基层党支部党务干部培训交流会,对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制度作出要求。
3.持续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督导工作,每月做到至少组织“五查五看”督导1次,每季度开展一次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通报1次,确保相关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整改。
4.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的同时组织召开“‘厦门党建e家’操作和注意事项培训会”,再次强调“党建e家”管理员的工作责任和要求。
5.进一步修订完善《厦门市中医院党委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指导》,并组织全院党务干部召开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交流会。
(二十七)关于上次巡察指出的部分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落实整改情况:
1.完成相关文件的组织学习工作。
2.修订《中共厦门市中医院委员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并严格执行。
3.在梳理完成全院中层干部配备情况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工作办法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4.进一步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5.已由卫健委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离任干部的审计工作。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重要指示精神不力”问题方面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内容:
一是持续做好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人才引进及招聘工作。
二是持续加快中医优势病种的孵化,完善临床诊疗科室中医技术开展激励机制,确保中医诊疗技术应用率保持稳定。
2.关于“派驻人员在厦时间不够”问题方面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内容:
在“双主任制”不断创新优化的同时,为进一步搭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不断引进融合东直门医院科研教学的优势与特长,进一步全面提升医院医教研综合实力。
3.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方面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内容:
在不断梳理全院中层干部配备情况的过程中,结合科室运营、医疗安全管理等方面情况,继续分批研究启动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优化干部梯队建设。
(二)未完成事项
无。
四、下一步计划
通过集中整改,厦门市中医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接下来,院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力度不减,责任不松,干劲不弱”的干事精神,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运用到医院高质量发展上,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坚定不移把整改推向深入。
医院将坚定不移地把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稳抓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之契机,把落实整改与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相融合,在传承与发展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更好地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全面助力健康福建和厦门高水平健康之城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579648;通信地址:厦门市仙岳路1739号,邮政编码:361000;电子邮箱:amoyzydangban@126.com。
中共厦门市中医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